什么是“安全車距”
安全車距是指后方車輛為避免與前方車輛發(fā)生意外碰撞,而在行駛中與前車所保持的必要間隔距離。一般來說,車速越快、車重越大,安全車距也就越長。
安全車距在法律上有規(guī)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條規(guī)定: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yīng)當(dāng)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dāng)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兩車需保持的車距為
后車每小時通過距離的千分之一
車速為80km/h,安全車距為80m;
車速為120km/h,安全車距為120m。
因為天氣原因,能見度比較差的情況下,
安全距離就要更長一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yīng)當(dāng)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保持車距,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