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汕尾市公安局第二批“全市通辦”事項清單》的通告
根據(jù)《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汕尾市政務服務“全市通辦”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辦函〔2021〕129號)工作要求,以及市政數(shù)局公布的第二批“全市通辦”事項清單的通告,汕尾市公安局編制了《汕尾市公安局第二批“全市通辦”事項清單》,對汕尾市公安局33個事項實行“全市通辦”?,F(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企業(yè)群眾可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通過PC端、粵省事小程序、粵商通APP等應用程序全流程網(wǎng)上辦理相關事項,無需跑動。
二、企業(yè)群眾可到就近的代收點辦理相關事項,無需回屬地辦理。
三、企業(yè)群眾可在全市各縣(市、區(qū))公安業(yè)務自助智能終端或公安窗口進行自助辦理。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1
附件1:汕尾市公安局第二批公布“全市通辦”事項清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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