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民族成份
(一)審批條件
公民要求將原隨父或母確定的民族成份,變更為隨母或父的民族成份,理由充分的。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地市級以上民族事務主管部門的批準證明;
4、屬機關(guān)、團體、學校、企事業(yè)等單位的,要有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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