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度省級市場監(jiān)管管理專項資金的通知》(粵財工〔2024〕144)工作要求,現向社會公眾征集2025年省級下放地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的意見,具體事項如下:
一、項目類別
本次組織申報的項目如下:
1.2025年度汕尾市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2.2025年度汕尾市知識產權金融創(chuàng)新促進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3.2025年度汕尾市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4.2025年度汕尾市知識產權助力鄉(xiāng)村產業(yè)振興發(fā)展項目申報指南
5.2025年汕尾市地理標志產品培育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項目申報指南
6.2025年汕尾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項目申報指南
7.2025年汕尾市數據知識產權推廣服務項目申報指南
8.2025年度汕尾市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各項目的申報條件、工作任務等詳見申報指南。
二、項目扶持數量及經費
項目經評審后擇優(yōu)列入2025年省級下放地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扶持對象,項目扶持資金具體以2025年省級下放地市資金為準。
三、項目實施期限
所有項目任務原則上需在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申報要求
(一)申請單位原則上應為汕尾市轄區(qū)內依法設立的法人單位或其他可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機構等。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申請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guī)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guī)定提交的,視為形
式審查不合格。
(三)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同一事項確因政策允許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
(四)申報單位應當在項目申報時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本次征求意見截止時間至2025年2月20日,如有意見反饋,請發(fā)送郵件至我局聯(lián)系郵箱。
附件1:2025年度汕尾市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doc
附件2:2025年度汕尾市知識產權金融創(chuàng)新促進計劃項目申報指南.docx
附件3:2025年度汕尾市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申報指南.doc
附件4:2025年度汕尾市知識產權助力鄉(xiāng)村產業(yè)振興發(fā)展項目申報指南.docx
附件5:2025年汕尾市地理標志產品培育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項目申報指南.wps
附件6:2025年汕尾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項目申報指南.wps
附件7:2025年汕尾市數據知識產權推廣服務項目申報指南.wps
附件8:2025年度汕尾市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docx
汕尾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聯(lián)系人:崔洋、朱俏密,聯(lián)系郵箱:swzscqcj@163.com,swzsbhk@126.com,聯(lián)系電話:0660-3380707,38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