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府函〔2019〕110號
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十三屆
人大二次會議第1412號代表
建議會辦意見的函
省水利廳: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孫木奇代表提出了《關于支持修整陸豐市碣石海堤的建議》,經(jīng)研究,現(xiàn)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碣石海堤位于陸豐市碣石灣畔,始建于上世紀50~60年代,北起碣石鎮(zhèn)梅田村,南至海英村,全長約12.82公里,捍衛(wèi)人口17萬人,保護耕地2.93萬畝,保護鎮(zhèn)內(nèi)總面積120km2,在防潮、排澇等方面發(fā)揮著重要作用。由于碣石海堤是當?shù)厝罕娮园l(fā)修筑的防潮工程,修筑標準低,堤身矮小,填筑質量差,加之運行多年,抵御臺風暴潮的能力差,雖經(jīng)多次維修加固,但仍遠遠不能滿足防御需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急需進行全面達標加固。
我市已將碣石海堤列入全省海堤達標加固工程規(guī)劃,規(guī)劃建設長度12.82公里,設計防洪(潮)標準為50年一遇,工程級別為3級,工程措施包括對海堤堤身進行全面達標加固,新建和重建穿堤建筑物25座等,工程總投資9213.8萬元。
目前,陸豐市已完成了該項目的初步設計報告,正在準備國土預審及環(huán)評等附件,擬于近期上報相關部門進行審查審批。下來,我們將積極與省有關部門進行對接,加快前期工作進度,爭取項目盡快落地實施,從而有效解決海堤安全隱患問題,保障沿線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專此函達。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