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辦函〔2024〕119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yè)單位:
《汕尾市政府合同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司法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3日
汕尾市政府合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合同的規(guī)范管理,防范合同風險,減少合同糾紛,維護國有資產和財政資金安全,進一步推進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合同,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和重大民事經濟活動中所簽署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政府議事協調機構、臨時協調機構,包括各類領導小組、指揮部等,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機關內部事務管理合同、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等系統(tǒng)平臺自動生成的格式合同、自然資源使用權管理領域等采用國家、省、市示范文本的合同或格式合同,以及應對突發(fā)事件而采取應急措施訂立的政府合同可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除第二條規(guī)定外,本辦法所稱政府合同,主要包括下列類型:
(一)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承包等合同;
?。ǘ┕卜铡⒐不A設施、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社會管理、其他使用財政資金及政府性資金(資產)的投資、建設、承包、租賃、轉讓、擔保、出借、養(yǎng)護、托管等合同;
(三)征收、征用補償合同;
(四)政府特許經營合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合同;
?。ㄎ澹┱猩桃Y、戰(zhàn)略合作、交流合作等合同;
?。┙杩?、資助、補貼等涉及財政資金使用的合同;
?。ㄆ撸┢渌贤?/p>
第四條 政府合同的磋商、起草、審查、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爭議處理、檔案保管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涉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政府合同,遵循《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五條 政府合同管理遵循事前法律風險防范、事中法律風險控制和事后法律補救的原則。按照“誰承辦、誰負責”原則,實行承辦單位負責制,并采取閉環(huán)監(jiān)管、全程留痕、分類審查、履約監(jiān)管、備案存檔等管理措施。
第六條 合同承辦單位、市紀委監(jiān)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司法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政府合同的監(jiān)督管理。
第七條 訂立政府合同的禁止性規(guī)定:
?。ㄒ唬┏椒ǘ嘞?、違反法定程序訂立合同;
(二)臨時機構或內設機構作為一方當事人訂立合同;
?。ㄈ┻`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供擔保;
?。ㄋ模┏叫姓C關職權范圍作出承諾或承諾相對方提出的不合法要求;
?。ㄎ澹┯羞`反公平競爭的排他性、獨占性內容;
?。┰诤贤屑s定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
第二章 磋商與起草
第八條合同擬約定事項涉及全市整體性工作,對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具有重要影響的,可以市政府名義訂立合同,但應當事先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同意后方可啟動。
合同擬約定事項屬于下級政府以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應當由其自行簽訂。
第九條 合同承辦單位磋商與起草階段主要職責:
?。ㄒ唬┴撠熀贤黧w審查。對合同相對方資格、資質、資信和履約能力等真實情況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調查;
?。ǘ┴撠熀贤椖空{研論證。對合同的法律、經濟、技術、環(huán)境和社會穩(wěn)定等方面風險進行預先研判分析。必要時可以進行風險論證和經濟效益論證。涉及重大、疑難或者風險較大的合同,應當邀請有關部門、專家等人員參加論證;
?。ㄈ┴撠熀贤喠⒋枭陶勁小I婕爸卮?、疑難或者風險較大的合同,應當邀請承辦單位法律顧問參與磋商談判,并就協商、議定合同條款情況進行記錄,必要時合同雙方應在記錄上簽字確認;
?。ㄋ模┴撠熀贤鸩菀庖娊ㄗh征求。涉及其他部門職能的,應當征求其他相關部門意見建議;
?。ㄎ澹┴撠熀贤谋緮M定與修改。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政府合同;
?。┴撠煂贤谋镜荣Y料進行內部審核;
(七)其他應當履行的工作職責。
第十條 政府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ㄒ唬┖贤拿Q;
?。ǘ┖贤黧w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三)合同標的或者項目的詳細內容;
?。ㄋ模┖贤斒氯说臋嗬土x務;
?。ㄎ澹┞男衅谙?、地點和方式;
?。┻`約責任及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
?。ㄆ撸┖贤兏?、解除及終止的條件;
?。ò耍┖贤瑺幾h解決方式;
?。ň牛┥l件、訂立日期;
?。ㄊ╇p方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政府合同應當保密或者需要保密的,合同承辦單位應當與合同相對方簽訂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并采取合理有效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條 政府合同涉及境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約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涉及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版本的,應當約定以中文版本為準。
第三章 合法性審查
第十三條 合法性審查是簽訂政府合同前的必經程序,未經合法性審查的合同,不得簽訂。不得以征求意見、會簽、要求派員參加會議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審查。
涉及保密事項,不宜開展合法性審查的,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書面予以說明。
第十四條 以市政府名義簽訂合同應當由合同承辦單位法制機構或法律顧問進行內部合法性審查修改完善后,呈報市政府辦公室簽批,由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
其他政府合同由合同承辦單位的法制機構或承擔法制工作職責的部門負責合法性審查,并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十五條 以市政府名義簽訂合同提交合法性審查時,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提供下列合法性審查材料:
(一)合同文本、附件及起草說明;
?。ǘ﹥炔糠ㄖ茩C構的書面合法性審查意見;
?。ㄈ┫嚓P部門反饋的書面意見;
?。ㄋ模┍尘安牧虾秃贤鄬Ψ降闹黧w資格、資信等材料;
(五)合同承辦單位集體討論記錄;
?。┮婪男蟹ǘǔ绦虻南嚓P材料;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六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對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收到合法性審查材料后,應當對材料的完備性、規(guī)范性進行初步審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可以轉送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退回。
市司法局收到合法性審查材料后,認為材料不完備、不規(guī)范的,可以要求限期補正;未能補正的,可不予審查并向市政府辦公室反饋。
第十七條 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ㄒ唬┖炗喓贤闹黧w是否適格(包括主體、權限是否合法、相對方是否具備簽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己方履約能力及風險等);
?。ǘ┖贤瑑热菔欠窈戏ǎòㄊ欠襁`反本辦法第七條涉及的禁止性規(guī)定等);
?。ㄈ┖贤喠⑹欠穹戏ǘǔ绦?、形式(包括立項、公平競爭審查、信用措施審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等);
?。ㄋ模┖贤饕獥l款是否合理(包括雙方權利義務設置是否對等,違約責任是否公平合理等);
?。ㄎ澹┖贤谋臼欠褚?guī)范、完整,表達是否嚴謹(包括合同用語準確性和邏輯嚴謹性等);
?。┖贤谋臼欠翊嬖跓o效、可撤銷情形;
(七)合同發(fā)生爭議救濟途徑是否對己方不利;
?。ò耍┓?、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規(guī)定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合法性審查原則上采用書面方式進行。審查機構可以根據需要委托、組織法律顧問、專家等輔助審查或開展咨詢、論證。
合法性審查時間一般不少于7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專業(yè)性強、工作量大、爭議及風險較大的合同,經審查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合法性審查時間自審查機構收到審查材料之日起計算,補正材料或組織論證等時間不計
入合法性審查期限。
第十九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按照合法性審查意見,對合同進行修改。確因特殊情況無法采納或無法完全采納的,合同承辦單位應向審查機構出具書面說明。
涉及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應同時向市政府作出書面說明。
第二十條 政府合同合法性審查后正式訂立前,合同內容發(fā)生實質性變更的,應當按程序重新提請合法性審查,并注明變更內容、說明理由。
第四章 簽訂與履行
第二十一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根據合法性審查意見形成合同正式文本。合同正式文本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政府合同應當由合同相對方先行用章。
政府合同應當明確簽訂的份數,兩頁及以上的應當加蓋騎縫章,保證合同文本完整。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備案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政府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確需變更合同實質性條款,包括合同履行主體、標的、履行期限、違約責任等變更的,合同承辦單位應就變更事項與合同相對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并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二十三條 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實行合同年度履約監(jiān)管報告制度。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內容向市政府辦公室提交合同年度履約情況報告。市政府辦公室負責督促合同承辦單位推進合同履約,對合同年度履約情況報告提出評價意見建議后報市政府。
第二十四條 合同年度履約情況報告應包括合同雙方履約情況、合同相對方存在的違約情形及應對方案等內容。出現下列情形的,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向合同相對方主張權利,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應對合同風險:
(一)合同相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存在違約行為或預期違約;
?。ǘ┖贤鄬Ψ截敭a狀況惡化、喪失商業(yè)信譽或者喪失、可能喪失履行能力;
?。ㄈ┖贤罁姆煞ㄒ?guī)、政策修改或者廢止,訂立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
?。ㄋ模┦盏胶贤鄬Ψ降拇吒?、異議、律師函或涉及法律問題通知;
?。ㄎ澹┏霈F不可抗力;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風險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政府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合同承辦單位應當注意收集有關證據材料,及時與合同相對方協商解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按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辦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做好訴訟或仲裁應對工作。
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將糾紛事項、造成原因、處理情況等向市政府報告。
第二十六條 政府合同糾紛處理,嚴格落實合同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做好充分應訴準備。政府合同糾紛處理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放棄屬于政府方在合同中享有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七條 政府合同因故確需解除的,合同承辦單位應進行風險評估。經風險評估后,仍決定解除合同的,經相關程序審批后向合同相對方發(fā)出書面解除通知并協商合同解除有關事宜。
第五章 備案與歸檔
第二十八條 政府合同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以市政府名義簽訂的合同需報市政府辦公室備案存檔。
其他政府合同由合同承辦單位負責登記編號并備案留存。
第二十九條 合同承辦單位應當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登記備案。受理登記備案的部門應及時登記、編號和備案存檔。
合同承辦單位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墩贤瑢徍瀱巍?;
?。ǘ┱胶贤谋驹?份;
?。ㄈ┢渌怯泜浒感枰牟牧?。
第三十條 政府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的下列材料,由合同承辦單位歸檔留存:
(一)合同及其補充合同、解除合同原件;
?。ǘ┖贤鄬Ψ劫Y產、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的調查材料;
?。ㄈ┖贤勁小f商過程中的背景資料、往來函電、會談紀要及與合同簽訂有關的會議紀要、傳真、視聽資料等;
(四)合同訂立的依據、批準材料;
?。ㄎ澹┖戏ㄐ詫彶橐庖娂跋嚓P部門意見;
?。┖贤男兄邪l(fā)生爭議的處理情況的有關材料;
?。ㄆ撸幾h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和解協議書、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決定書、法院裁定書、法院判決書等;
?。ò耍┢渌枰獨w檔的材料。
歸檔要求、保存方式及保存期限,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市政府辦公室可以調閱政府合同檔案資料,對政府合同定期進行抽查,監(jiān)督政府合同管理。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二條 合同承辦單位、審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知情人員應當嚴格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對外披露或向他人提供有關政府合同磋商、履行、爭議處理等相關信息或資料。
第三十三條 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在政府合同簽訂管理過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由其主管部門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違紀、職務違法的,按規(guī)定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政府合同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汕尾市司法局負責解釋,試行3年,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