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yè)部、衛(wèi)生部發(fā)布)
施用化學農藥,防治病、蟲、草、鼠害,是奪取農業(yè)豐收的重要措施.如果使用不當,亦會污染環(huán)境和農畜產品,造成人、畜中毒或死亡。為了保證安全生產,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農藥分類
根據目前農業(yè)生產上常用農藥的毒性綜合評價(急性口服、經皮毒性、慢性毒性等),將農藥分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類。
高毒農藥只要接觸極少量就會引起中毒死亡。中、低毒農藥雖較高毒農藥的毒性為低.但接觸多,搶救不及時也會造成死亡。因此,使用農藥必須注意經濟和安全。
二、農藥使用范圍
凡己訂出“農藥安全使用標準”的品種.均按照“標準”的要求執(zhí)行。尚未制定“標準”的品種,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l、高毒農藥:不準用于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不準用于防治衛(wèi)生害蟲與人、畜皮膚病。除殺鼠劑外,也不準用于毒鼠。
2、高殘留農藥:不準在果樹、蔬菜、茶樹、中藥材、煙草等作物上使用。
3、禁止用農藥毒魚、蝦、青蛙和有益的鳥獸。
三、農藥的購買、運輸和保管
l、購買農藥時必須注意農藥的包裝,防止破漏。注意農藥的品名、有效成分含量、出廠日期、使用說明等,鑒別不清和質量失效的農藥不準使用。
2、運輸農藥時,應先檢查包裝是否完整.發(fā)現有滲漏、破裂的,應用規(guī)定的利料重新包裝后運輸,并及時妥善處理被污染的地面、運輸工具和包裝材料。搬運農藥時要輕拿輕放。
3、農藥不得與糧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載、混放。農藥應設專用柜和專人保管,通風條件要好,門、柜要加鎖。
四、農藥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I、配藥時,配藥人員要戴膠皮手套,必須用量具按照規(guī)定的劑量稱取藥液或藥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嚴禁用手拌藥。
2、拌種要用工具攪拌,用多少,拌多少。拌過藥的種子應盡量用機具播種。如手撒或點種時,必須戴防護手套。以防皮膚吸收中毒。剩余的毒種應銷毀,不準用作口糧或飼料。
3、配藥和拌種應選l佯遠離飲用水源、居民點 汕尾市農業(yè)局印制的安全地方。要有專人看管,嚴防農藥、毒種丟失或被人、畜、禽誤食。
4、使用手動噴霧器噴藥時應隔行噴。手動和機動藥械均不能左右兩邊同時噴藥。大風和中午為了保證安全生產,特作如下規(guī)定: 高溫時應停止噴藥。藥桶內藥液不能裝得過滿,以免晃出桶外,污染施藥人員的身體。
5、噴藥前應仔細檢查藥械的開關、接頭、噴頭等處螺絲是否擰緊,藥桶有無滲漏,以免漏藥污染。噴藥過程中如發(fā)生堵塞時,應先用清水沖洗后再排除故障。絕對禁止用嘴吹吸噴頭和濾網。
6、施用過高毒農藥的地方要豎立標志,在一定時問內禁止放牧,割草,挖野菜,以防人、畜中毒。
7、施藥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將施藥工具消洗干凈,連同剩余藥劑一起交同倉庫保管。清洗藥械的污水應選擇安全地點妥善處理,不準隨地潑灑,防止污染飲用水源和養(yǎng)殖池塘。盛過農藥的包裝物品.不準用于盛糧食、油、水等食品和飼料。裝過農藥的空箱、瓶、袋等要集中處理。浸種用過的容器要先洗凈妥善保管。
五、施藥人員的選擇和個人防護
l、施藥人員由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的青壯年擔任,并應經過一定的技術培訓,
2、凡體弱多病者,患皮膚病和農藥中毒及其他疾病尚未恢復健康者,哺乳期、孕期、經期的婦女,皮膚損傷未愈者不得進行噴藥作業(yè)或暫停噴藥作業(yè)。噴藥時不準帶小孩至作業(yè)地點。
3、施藥人員在打藥期間不得飲酒。
4、施藥人員打藥時必須帶防毒口罩,穿長袖上衣.長褲和鞋、襪。在作業(yè)時禁止吸煙、喝水、吃東西,不能用手擦嘴、臉、眼睛.絕對小準互相噴射嬉鬧。每日工作后喝水、吸煙、吃東西之前要用肥皂徹底清洗手、臉和漱口,有條件的應洗澡。被農藥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時換洗。
5、施藥人員每天噴藥時問一般不得超過六小時。使用背負式機動藥械,要兩人輪換操作,連續(xù)施藥三至五天后應停休一天。
6、操作人員如有頭痛、頭昏、惡心、嘔吐等癥狀時,應立即離開施藥現場,脫去污_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臉和皮膚等暴露部位.及時送醫(y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