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訴求決類
?。ㄒ唬┺r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法定途徑:雙方協(xié)商解決,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條 因土地承包經營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者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和仲裁,適用本法。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包括:
(一)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發(fā)生的糾紛;
?。ǘ┮蜣r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流轉發(fā)生的糾紛;
?。ㄈ┮蚴栈?、調整承包地發(fā)生的糾紛;
(四)因確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fā)生的糾紛;
(五)因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fā)生的糾紛;
?。┓?、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
因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其補償發(fā)生的糾紛,不屬于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
?。ǘ┻`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非法占用土地(宅基地規(guī)劃區(qū)內)建住宅
法定途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的,使用本法關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jiān)督檢查的規(guī)定。
土地管理監(jiān)督檢查人員應當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忠于職守、秉公執(zhí)法。
第七十八條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三)生產、經營假劣種子
法定途徑: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反映,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假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林業(y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因生產經營假種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種子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生產經營劣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林業(y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因生產經營劣種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種子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
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林業(y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ㄒ唬┪慈〉梅N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種子的;
?。ǘ┮云垓_、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
?。ㄈ┪窗凑辗N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guī)定生產經營種子的;
?。ㄋ模﹤卧臁⒆冊?、買賣、租借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
被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十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林業(y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一)銷售的種子應當包裝而沒有包裝的;
?。ǘ╀N售的種子沒有使用說明或者標簽內容不符合規(guī)定的;
?。ㄈ┩扛臉撕灥?;
?。ㄋ模┪窗匆?guī)定建立、保存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的;
?。ㄎ澹┓N子生產經營者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或者受委托生產、代銷種子,未按規(guī)定備案的。
第九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ㄋ模┻`反規(guī)定生產、銷售、推廣畜禽品種
法定途徑: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yī)行政主管部門反映,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法有關規(guī)定,銷售、推廣未經審定或者鑒定的畜禽品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y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畜禽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法有關規(guī)定,無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違反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guī)定生產經營種畜禽的,轉讓、租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y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三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并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違反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guī)定生產經營種畜禽或者轉讓、租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情節(jié)嚴重的,并處吊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ㄎ澹﹦游锓酪吖ぷ鞑涣?/p>
法定途徑: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獸醫(yī)主管部門反映,給予通報批評或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六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yī)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ㄒ唬┪醇皶r采取預防、控制、撲滅等措施的;
?。ǘΣ环蠗l件的頒發(fā)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動物診療許可證,或者對符合條件的拒不頒發(fā)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動物診療許可證的;
?。ㄈ┢渌匆勒毡痉ㄒ?guī)定履行職責的行為。
第七十條 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獸醫(yī)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ㄒ唬ξ唇洭F(xiàn)場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或者對檢疫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拒不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的;
?。ǘΩ接袡z疫證明、檢疫標志的動物、動物產品重復檢疫的;
(三)從事與動物防疫有關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在國務院財政部門、物價主管部門規(guī)定外加收費用、重復收費的;
?。ㄋ模┢渌匆勒毡痉ㄒ?guī)定履行職責的行為。
第七十一條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獸醫(yī)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ㄒ唬┪绰男袆游镆卟”O(jiān)測、檢測職責或者偽造監(jiān)測、檢測結果的;
?。ǘ┌l(fā)生動物疫情時未及時進行診斷、調查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履行職責的行為。
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guī)定,導致動物疫病傳播、流行等,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茐臐O業(yè)資源或在禁漁區(qū)、禁漁期進行捕撈
法定途徑: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屬的漁政監(jiān)督管理機構反映,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
第三十條 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yè)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qū)、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比例。在禁漁區(qū)或者禁漁期內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重點保護的漁業(yè)資源品種及其可捕撈標準,禁漁區(qū)和禁漁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漁具和捕撈方法,最小網目尺寸以及其他保護漁業(yè)資源的措施,由國務院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yè)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qū)、禁漁期的規(guī)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guī)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禁漁區(qū)或者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制造、銷售禁用的漁具的,沒收非法制造、銷售的漁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八條 本法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所屬的漁政監(jiān)督管理機構決定。但是,本法已對處罰機關作出規(guī)定的除外。
在海上執(zhí)法時,對違反禁漁區(qū)、禁漁期的規(guī)定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進行捕撈,以及未取得捕撈許可證進行捕撈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但是當場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執(zhí)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先暫時扣押捕撈許可證、漁具或者漁船,回港后依法作出和執(zhí)行行政處罰決定。
(七)偽造檢測結果或違規(guī)生產農產品
法定途徑: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反映,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工作。
第二十五條 農產品生產者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合理使用農業(yè)投入品,嚴格執(zhí)行農業(yè)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guī)定,防止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
禁止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yè)投入品。
第四十四條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偽造檢測結果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撤銷其檢測資格;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出具檢測結果不實,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造成重大損害的,并撤銷其檢測資格。
第四十七條 農產品生產企業(yè)、農民專業(yè)合作經濟組織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保存農產品生產記錄的,或者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ò耍┻`規(guī)生產、經營、使用農藥或生產、經營假劣農藥
法定途徑: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主管部門反映,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規(guī)依據:《農藥管理條例》
第五十二條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生產農藥或者生產假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由發(fā)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農藥生產企業(yè)不再符合規(guī)定條件繼續(xù)生產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由發(fā)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
農藥生產企業(yè)生產劣質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發(fā)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委托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受托人加工、分裝農藥,或者委托加工、分裝假農藥、劣質農藥的,對委托人和受托人均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處罰。
第五十三條農藥生產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原材料等,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由發(fā)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藥登記證:
?。ㄒ唬┎少?、使用未依法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未依法取得有關許可證明文件的原材料;
?。ǘ┏鰪S銷售未經質量檢驗合格并附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的農藥;
?。ㄈ┥a的農藥包裝、標簽、說明書不符合規(guī)定;
?。ㄋ模┎徽倩匾婪☉斦倩氐霓r藥。
第五十五條農藥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
?。ǘ┙洜I假農藥;
?。ㄈ┰谵r藥中添加物質。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還應當由發(fā)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
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農藥經營者不再符合規(guī)定條件繼續(xù)經營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由發(fā)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六條農藥經營者經營劣質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發(fā)證機關吊銷農藥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偽造、變造、轉讓、出租、出借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等許可證明文件的,由發(fā)證機關收繳或者予以吊銷,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三條未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生產農藥,未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經營農藥,或者被吊銷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農藥生產、經營活動。
農藥生產企業(yè)、農藥經營者招用前款規(guī)定的人員從事農藥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發(fā)證機關吊銷農藥生產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證。
被吊銷農藥登記證的,國務院農業(yè)主管部門5年內不再受理其農藥登記申請。
第六十四條生產、經營的農藥造成農藥使用者人身、財產損害的,農藥使用者可以向農藥生產企業(yè)要求賠償,也可以向農藥經營者要求賠償。屬于農藥生產企業(yè)責任的,農藥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農藥生產企業(yè)追償;屬于農藥經營者責任的,農藥生產企業(yè)賠償后有權向農藥經營者追償。
?。ň牛┥a、銷售有質量問題農業(yè)機械的,不按規(guī)定進行農業(yè)機械維修
法定途徑: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機械化主管部門反映,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規(guī)依據:《農業(yè)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生產、銷售利用殘次零配件或者報廢農業(yè)機械的發(fā)動機、方向機、變速器、車架等部件拼裝的農業(yè)機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銷售的農業(yè)機械,并處違法產品貨值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農業(yè)機械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認證認可管理、安全技術標準管理以及產品質量管理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處罰。
第四十九條農業(yè)機械維修經營者使用不符合農業(yè)機械安全技術標準的配件維修農業(yè)機械,或者拼裝、改裝農業(yè)機械整機,或者承攬維修已經達到報廢條件的農業(yè)機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yè)機械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經營額1倍以上2倍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ㄊ┻`規(guī)生產、經營飼料、飼料添加劑或飼料、飼料添加劑存在質量問題
法定途徑: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反映,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規(guī)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飼料的飼料原料、單一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以及用于違法生產飼料添加劑的原料,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發(fā)證機關吊銷、撤銷相關許可證明文件,生產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10年內不得從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飼料原料、單一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飼料,不遵守國務院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限制性規(guī)定的;
?。ǘ┦褂脟鴦赵恨r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和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以外的物質生產飼料的;
?。ㄈ┥a未取得新飼料、新飼料添加劑證書的新飼料、新飼料添加劑或者禁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的。
第四十條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飼料的飼料原料、單一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以及用于違法生產飼料添加劑的原料,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可以由發(fā)證機關吊銷、撤銷相關許可證明文件:
(一)不按照國務院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和有關標準對采購的飼料原料、單一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和用于飼料添加劑生產的原料進行查驗或者檢驗的;
?。ǘ╋暳?、飼料添加劑生產過程中不遵守國務院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飼料、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管理規(guī)范和飼料添加劑安全使用規(guī)范的;
?。ㄈ┥a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未經產品質量檢驗的。
第四十三條飼料、飼料添加劑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產品,違法經營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止經營,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暳?、飼料添加劑進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質的;
?。ǘ┙洜I無產品標簽、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的;
?。ㄈ┙洜I無產品批準文號的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
?。ㄋ模┙洜I用國務院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和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以外的物質生產的飼料的;
?。ㄎ澹┙洜I未取得新飼料、新飼料添加劑證書的新飼料、新飼料添加劑或者未取得飼料、飼料添加劑進口登記證的進口飼料、進口飼料添加劑以及禁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的。
第四十四條飼料、飼料添加劑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產品,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ㄒ唬︼暳?、飼料添加劑進行拆包、分裝的;
?。ǘ┎灰勒毡緱l例規(guī)定實行產品購銷臺賬制度的;
?。ㄈ┙洜I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失效、霉變或者超過保質期的。
?。ㄊ唬┥a、經營假劣獸藥
法定途徑: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yī)行政管理部門反映,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規(guī)依據:《獸藥管理條例》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無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獸藥的,或者雖有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假、劣獸藥的,或者獸藥經營企業(yè)經營人用藥品的,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的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及生產、經營的獸藥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經營的獸藥(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獸藥,下同)貨值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貨值金額無法查證核實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無獸藥生產許可證生產獸藥,情節(jié)嚴重的,沒收其生產設備;生產、經營假、劣獸藥,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經營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獸藥的生產、經營活動。
擅自生產強制免疫所需獸用生物制品的,按照無獸藥生產許可證生產獸藥處罰。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獸藥的標簽和說明書未經批準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生產、經營假獸藥處罰;有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撤銷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獸藥包裝上未附有標簽和說明書,或者標簽和說明書與批準的內容不一致的,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獸藥生產、經營企業(yè)把原料藥銷售給獸藥生產企業(yè)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或者獸藥經營企業(yè)拆零銷售原料藥的,責令其立即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條本條例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yī)行政管理部門決定;其中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撤銷獸藥批準證明文件或者責令停止獸藥研究試驗的,由發(fā)證、批準部門決定。
上級獸醫(yī)行政管理部門對下級獸醫(yī)行政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的行政行為,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權予以改變或者撤銷。
二、行政復議類
?。ㄒ唬┎环姓C關處罰決定
法定途徑: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ǘπ姓C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ㄈπ姓C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ㄋ模π姓C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yè)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ㄆ撸┱J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ò耍┱J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ㄊ┥暾埿姓C關依法發(fā)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放的;
?。ㄊ唬┱J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ǘ┎环姓C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民事糾紛處理決定
法定途徑: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提出申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八條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提出申訴。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政府信息公開類
?。ㄒ唬┥暾堈畔⒐_
法定途徑:向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
法規(gu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二十七條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含本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數(shù)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
?。ǘ┥暾埞_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描述;
?。ㄈ┥暾埞_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第四十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要求行政機關更正。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審核屬實的,應當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能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或者告知申請人向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提出。
?。ǘ┬姓C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
法定途徑: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法規(gu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五十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四、揭發(fā)控告類
?。ㄒ唬z舉農業(yè)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
法定途徑:向監(jiān)察機關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取得賠償?shù)臋嗬?/p>
(二)檢舉農業(yè)部門黨員干部違規(guī)違紀問題
法定途徑:向各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舉報
主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條第4款 黨員享有下列權利: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fā)、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干部。
第8款 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復。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第四十條 檢舉、控告、申訴人在檢舉、控告、申訴活動中有下列權利:
?。ㄒ唬h員、黨組織違法亂紀的行為有權提出檢舉、控告。
?。ǘh員對所受黨紀處分或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有權提出申訴,要求復議、復查。
?。ㄈ┨岢鰴z舉、控告、申訴后,在一定期限內得不到答復時,有權向受理機關提出詢問,要求給予負責的答復。
?。ㄋ模┯袡嘁笈c檢舉、控告、申訴案情有關或有牽連的承辦人員回避。
?。ㄎ澹κ芾頇C關及承辦人員的失職行為和其他違紀行為有權提出檢舉、控告。
(六)因進行檢舉、控告、申訴,其合法權利受到威脅或侵害時,有權要求受理機關給予保護。
汕尾市農業(yè)農村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