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關于印發(fā)《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tǒng)涉企經營行政許可事項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157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fā)《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20〕28號)等文件要求,同意汕尾市創(chuàng)豐職業(yè)培訓學校變更地址、提高培訓工種層次,現(xiàn)予以公告。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