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zhuǎn)發(f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評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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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10:07
- 來源:
- 發(fā)布機構(gòu):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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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轉(zhuǎn)發(f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
改革有關評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市直有關單位:
現(xiàn)將《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評聘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規(guī)〔2016〕7號)轉(zhuǎn)發(fā)給你們,請在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中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填好下列信息表格。
附:1、汕尾市中小學專業(yè)技術崗位使用核準表
2
、獲國家、省級榮譽稱號人員職稱評聘情況一覽表
3
、5年內(nèi)退休人員職稱評聘情況一覽表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汕尾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