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區(qū)新文峰百貨商行(林何峰):
你(店)不具備經營食品的基本條件,注冊地址已改為韻達快遞服務點,不再符合食品經營許可條件。我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依法撤銷你(店)的《食品流通許可證》。
因無法與你(店)取得聯系,現依法公告送達《撤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決定書》。你(店)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撤銷<食品流通許可證>決定書》,逾期即為送達。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汕尾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或汕尾市城區(qū)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汕尾市城區(qū)通港路208號區(qū)直機關3樓 郵編:516600
聯系人:歐望鎮(zhèn) 聯系電話:0660-3266311
汕尾市城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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