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民政廳、省委編辦、省財政部、省人社部部署要求,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聯(lián)合印發(fā)《貫徹落實<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實施方案》(汕民發(fā)〔2019〕53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F(xiàn)就《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黨和國家對民政工作高度重視。4月2日,第十四次全國民政會議在北京召開。會前,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對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會見與會代表并講話,王勇國務委員作民政工作報告。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對各級黨委和政府、各級民政部門做好新時代民政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近年來,隨著基層民政工作職能不斷拓展,服務對象不斷增加,工作要求越來越高,任務越來越重,但基層民政部門的機構編制、人員配備、經費保障等基礎性支撐沒有相應增加,特別是縣、鎮(zhèn)兩級民政工作面臨著工作任務繁重、工作人員嚴重缺乏、工作經費不足、工作手段落后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基層民政部門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影響了黨和政府各項惠民政策在基層的有效落實。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為加快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配齊配強基層工作人員,提高我市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解決縣、鎮(zhèn)兩級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社會救助專項工作經費不足,不能滿足正常工作需要等問題,依據廣東省民政廳、中共廣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粵民發(fā)〔2018〕170號)、《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印發(fā)貫徹落實<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民函〔2019〕45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責任的通知》(粵府辦〔2018〕6號),特出臺本《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總體目標: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定踐行新發(fā)展理念,創(chuàng)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切實增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積極構建政社協(xié)同、職責分明、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群眾滿意的服務管理新格局,發(fā)揮我市社會救助在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兜底性基礎作用。
《實施方案》具體任務:本《實施方案》對以下7個方面進行了明確。一是工作責任。市級人民政府按規(guī)定負責統(tǒng)籌研究制定工作人員配備、購買民政工作服務的具體辦法和措施,縣級人民政府是購買民政工作服務的主體,負責確定縣、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兩級開展服務所需工作人員??h級民政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購買民政服務工作。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也可以購買社會救助相關服務。二是購買內容。向社會力量購買的社會救助服務主要包括事務性工作和服務性工作兩類。事務性工作主要是指基層經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臨時救助等服務時的對象排查、家計調查、業(yè)務培訓、政策宣傳、績效評價等工作;服務性工作主要是指對社會救助對象開展的照料護理、康復訓練、送醫(yī)陪護、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資源鏈接等服務。三是承接主體。承接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的主體應為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按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應劃入公益二類或生產經營類的事業(yè)單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yè)、機構等社會力量。四是購買機制。各縣(市、區(qū))要合理設置購買項目,將社會救助服務納入相關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承接主體。選定承接主體時,要以滿足服務質量、符合服務標準為前提,不能簡單以“價低者得”作為選擇標準。五是工作經費。各縣(市、區(qū))要將社會救助工作經費和政府購買民政工作服務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社會救助工作經費要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社〔2013〕93號),每年按照上年財政安排的低保資金支出的3%比例測算并按時足額落實,縣級政府購買民政工作服務所需經費可從既有的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等社會救助專項資金預算中統(tǒng)籌安排。六是人員配備。根據省規(guī)定的配備比例,經測算,全市共有社會救助服務對象47830戶164969人,需配備經辦服務人員382人。七是待遇條件。工資標準為:第一年人均5萬元(含稅,含購買社會保險等),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按5%比例逐年遞增,合同期一般為3年,以保持工作隊伍穩(wěn)定。聘用條件為:按照原則上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和基層情況,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實行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取,其中,具有社會工作職業(yè)資格的人員、退役軍人、年齡30歲以下的應屆畢業(yè)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實施方案》有關要求:一是務必高度重視,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擔當意識,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不折不扣地完成基層民政工作經辦能力建設任務。二是在重點推進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臨時救助等事務性和服務性工作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的同時,要進一步整合資源,將其他符合政策的政府購買服務事項統(tǒng)籌使用,形成合力,逐步將購買服務事項擴大至養(yǎng)老服務、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城鄉(xiāng)社區(qū)建設等各項民政業(yè)務。三是要建立與工資水平直接掛鉤的管理機制,不斷提高民政工作服務水平和質量。四是要加強對政府購買民政工作服務的全過程監(jiān)督管理,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監(jiān)管體系,確保購買行為公開透明、規(guī)范有效。
汕尾市民政局
2019年6月6日
鏈接:關于印發(fā)《貫徹落實〈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